香港女子在警署内惨遭警员强奸 索赔170万港币
2012-02-02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淫警”梁礼仲以警队电脑寻觅猎物,11日内诱骗4名报案女子到警署性侵犯,其中一名19岁女子2008年在旺角警署内的认人室惨被强奸。
“淫警”梁礼仲2009年在高院被判囚13年,但案中女事主身心受创,因事件至今仍严重抑郁,不能如常工作,去年8月入禀高院控告警务处处长索偿170万元(港币)。案件1日在高院提讯,原诉人律师指由于女事主目前仍情绪不稳,未能录取书面誓章,故要求将案延后56天。聆案官劳洁仪表明希望本案最终能达成和解,将案延至7月27日再讯,并下令原告须于6月6日或之前向法庭呈交调解的进展报告。

原告律师1日称女事主于2008年11月被强奸后,一直情绪焦虑及抑郁,无法工作,导致收入损失,目前仍须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疗,至今尚未完成书面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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