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职员涉诈骗香港丰泽 倒卖170部iPhone 4
2011-11-11 今日在本港开卖的iPhone 4S掀起抢购热潮,但iPhone 4去年八月开卖时亦受广泛追捧。大型连锁电器零售商丰泽两名职员為了「扑」一百七十部iPhone 4,疑违反公司规定「每人每日只能限购一机」政策,涉嫌以虚假销售收据欺骗公司,估计涉及金额约八十五万元。二人昨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多项诈骗罪名,下周一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两名被告陈晓龙(三十五岁)及史琴慧(三十二岁),分别是丰泽高级营业员及收银员,同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陈另被控两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罪名,二人已获准保释,等候下周一提堂。
偽造顾客资料 涉款85万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举报,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两名被告於案发时在丰泽铜锣湾分店任职,丰泽在销售智能手机iPhone 4时,推出「每人限购一部」政策,即要求销售人员在销售货单或销售收据上,记录顾客的资料,销售人员并须将顾客资料输入电脑系统,以确保同一名顾客每日只可购买一部iPhone 4。
串谋控罪指,陈及史涉嫌於去年八月,一同串谋及与另一人士串谋,使他们使用一百张载有虚假购买人姓名及电话号码的销售收据,意图欺骗丰泽。另外两项控罪指,陈涉嫌於去年八月至十一月期间,连同另外两名人士,使用七十张载有虚假购买人姓名及签署的销售收据,意图欺骗丰泽。

廉署发言人表示,丰泽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根据iPhone 4去年八月的开卖价计算,32GB的售价為五千八百八十八元,若「扑」一百七十部,估计涉及金额约為八十五万元。丰泽发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现阶段不宜评论。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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