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元朗街市档卖活狗供烹食

2011-10-26  

      香港警方懒理公然卖狗、烹狗!新界及元朗一带多年来贩卖活狗烹煮情况不绝。日前一名市民途经元朗同益街市,发现有人非法出售小唐狗,还公然推销:「狗仔好肥,你识得点煮o架啦!」热心市民不忿冷血行為,即时报警求助,惟警方到场后竟称六个月以下狗隻可以买卖,最终经市民一轮争拗,并向渔护署及爱护动物协会求助,警方才作出票控。医生警告,进食不明来歷的狗隻增加感染疯狗症的风险。
      元朗同益街市每日买菜人士熙来攘往,上周二罗太与友人路经上址,看见一名售卖蔬菜女小贩用一菜箩装着三隻小唐狗待售,每隻标价一百五十元,未几罗看到一名阿伯刚买下一隻小狗,女菜贩还大大声同阿伯讲:「狗仔好肥,你识得点煮o架啦!」买下小狗的阿伯及后更一再叮嘱,「我畀左钱先,一阵先嚟攞,你唔好换左我隻狗仔啊!」女菜贩誓神劈愿地答:「得啦!两隻公、一隻乸,你买嗰隻系沙皮嚟嘅!」及后阿伯付上一百五十元便先行离去。

同益街市日前闹出当街贩卖小唐狗事件

      罗太直言,对於售卖小狗作烹煮感到十分愤怒,并拍下整个过程以佐证。罗太為免小狗受到摧残,即时购买餘下两隻小狗,并报警求助,惟警方到场后却称六个月以下狗隻可以买卖,初时不欲跟进,令罗太大感愕然,「吓,唔系嘛,警察先生你知唔知自己讲紧乜!」罗太及后再致电渔护署及爱护动物协会到场协助,最终警方才向该女菜贩发出传票,了结事件。

      记者昨日到该街市了解事件,有人直指,上址确有小贩卖狗供人烹煮。记者向涉事女菜贩查问,对方承认确曾卖狗,但强调绝非供人食用。

     终票控一涉嫌女子
     法律界人士陆伟雄表示,按照《公眾卫生(动物及禽鸟》(动物售卖商)规例),任何人不可出售未断奶的动物,否则可被判罚款二千元,陆指幼小动物较少自我保护能力,亦容易染病故更受法例保护,可能有关警员未有相关法律知识。

      渔护署发言人指,该署昨日曾派员往上址巡查,未发现有人非法售卖动物。但据该署了解,警方於上周接获市民举报,指有人涉嫌在上址附近非法摆卖狗隻,现正跟进调查个案。

     警方发言人证实,本月十八日下午接获举报元朗同益街市有人贩卖狗隻,警接报到场票控一名女子「无牌经营动物售卖业务」。

来源:互联网 责任编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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