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毒贩制“冰”毒 香港一名前高级督察囚45月

2011-09-21  

  一名曾主管刑事调查队的前高级督察,当值期间秘密与毒贩会面,大谈贩运“冰”毒的生意经,协助及教唆毒贩在越南制造“冰”毒,昨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三年零九个月。法官判刑时认为,被告意图在贩毒罪行得益分一杯羹。

  42岁被告林冠桦,1996年加入警队,10年前晋升为高级督察,他早前否认一项教唆他人制毒罪,以及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的交替控罪。

  案发于2007年8月1日至10月23日期间,被告驻守长沙湾警署,主管刑事调查队,担任侦缉高级督察,但最少4次与一名毒贩见面,其中两次更是值班期间。会面期间,被告与该名毒贩讨论如何采购在越南制造“冰”毒所需的原材料,包括碘及“大料”。而根据被告的上司的证词,被告从未向警方汇报该名毒贩牵涉制造毒品。

  被告于2007年11月30日被廉政公署人员拘捕。廉署人员搜查其住所,发现一盒名为“World's Most Dangerous Drugs”电视节目的录像带,以及被告的个人计算机存有一些制造“冰”毒的参考数据。

来源:香港网.3HK转载 责任编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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