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中介人收钱“网骗”新招更难查
2011-09-05网上购物或拍卖让人足不出户都能买齐所需,这种便利消费模式在港愈见普遍,相关骗案亦呈上升趋势。警方今年上半年录得391宗网上商业骗案,按年增33%。去年底成立的打击网上拍卖骗案专责小组,至今拘捕34名「网上骗子」,涉及131宗骗案,金额达56万元,被捕者最小17岁。警方近期更发现「新招」,骗徒利用提供网上兑换或增值服务的中介人收取「骗款」,增加警方调查的难度,警方正调查中介人有否参与骗案。
集中「火力」针对拍卖网讨论区
网上骗案以往由警方商罪科的科技罪案组调查,有见网上拍卖或购物骗案日渐趋升,警方去年11月于新界北总警区成立专责小组,集中「火力」处理香港主要拍卖网站及网上讨论区的骗案。
传统行骗手法是骗徒于拍卖网或网上讨论区讹称有货出售,当买家付款后,骗徒便销声匿迹;或伪装有意买货,向卖家发出已汇款的虚假银行电邮,哄骗卖家寄货。另一种较常见手法是,骗徒讹称已电汇货款到卖家帐户,然后再发出虚假银行电邮,声称电汇帐户设有提款最低金额,着卖家额外存入一笔钱,令帐户金额达至最低水平。卖家不虞有诈,以为货款已存入银行户口,便寄出货物及存入款项以达最低水平,岂料电邮是虚假,卖家最终财、货两失。
警方的调查亦发现,骗案近期出现新手法。新界北总警区重案组第2B队高级督察黄志明表示,现时有人于网上提供兑换货币或增值的中介服务,协助网民于境外网站购物。近月发现有骗徒利用中介人,指示「上钓者」将款项存入中介人的帐户,由中介人代骗徒收取「骗款」,惟黄志明指出,该批被捕人士中,有数人为中介人,现正调查是否有人以中介人身份参与骗案。

警方成立专责小组打击网上骗案,左起:詹德明、蔡伟富及黄志明。
「骗财多过骗货」 盗帐追查难
网络无疆界,网上骗子来自「五湖四海」,骗取的货物更是「包罗万有」,由最新潮流数码产品、化妆品、衣履服饰、音响、手机,至婴儿车都是觊觎目标。新界北总警区重案组第2队总督察詹德明表示,骗徒想「骗财多过骗货」,通常利用电邮、电话等联络「上钓者」,以博取对方的信任;有人以为交易对象提供帐户,如「出事」理应可追查,但有关帐户往往是盗用得来。
专责小组会透过收集情报及「放蛇」打击骗案,曾多次「放蛇」相约疑似骗徒当面交易,小组承认部分骗徒使用境外服务器,增加追查难度。警方提醒,参与网上骗案会被控盗窃罪,最高刑罚监禁10年;如借出帐户予骗徒使用,可能触犯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的「洗黑钱罪」,最高监禁14年及罚款500万元。
上月底,一名涉及连串网上拍卖骗案的男子,被判「洗黑钱罪」成立被判处140小时社会服务令。案件受害人多达39人,涉及骗款共4万多元。新界北总警区刑事侦缉总警司(行动)蔡伟富称,若有关骗案数字持续上升,会考虑要求法庭加重判刑,以收阻吓作用。他补充,警方已联系邮政署及速递公司,当收到被骗人士举报,会即时通知有关方面,截停货物交收。今年2至5月,共成功协助10名卖家「追回」已寄出货物,总值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