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澳门放宽外籍人士通关限制!
2022-08-22今起,澳门调整由内地入境的外国籍人士防疫措施!
当地卫生局宣布,经考虑实际需要及评估相关国家的疫情风险和变化后决定,2022年8月22日零时起,非内地、香港及台湾居民身份的非澳门居民,如入境前10天没有曾到过内地以外地方,及具备可不必再申请签证即可返回内地的条件,相关外籍人士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毋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淮,从内地进入澳门。而持有效葡萄牙护照者,可不必具备返回内地条件下入境澳门。
自2022年8月22日零时起,卫生局第313/A/SS/2022号公告、第320/A/SS/2022号公告及第388/A/SS/2022号公告,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以外的非本地居民,可在遵守其他入境条件的前提下,无须获得卫生当局的事先批准而由中国内地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入境:
1. 持有有效的葡萄牙护照者;
2. 持有有效的护照,并具备下列任何一项可在澳门长期逗留的人士:
B. 治安警察局发出关于获批给有效“居留许可”或“逗留特别许可”之证明文件;
C. 持有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或“以工作为目的之入境凭证”;
D. 持有由劳工事务局发出的“专业外地雇员聘用许可”及治安警察局“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申请初审通过的“申请文件回执”;
E. 持有专业外地雇员家团成员的“逗留特别许可”。
3. 持有有效的护照,并具备下列任何一项可再次进入中国内地的条件:
B. 护照属于中外互免签证协议的适用证件;
C. 持有有效的工作类、私人事务类或团聚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
D. 持有有效的外交、公务、礼遇、C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
E. 持有1个月或以上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签证;
F.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G. 持有有效的中国旅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或其他可再次进入中国内地的证件。
另外,因应内地的疫情变化,自2022年8月22日凌晨1时起,新增或取消对曾到内地相关区域人士的防疫措施:
(一)新增对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必须遵守在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直至离开当地翌日起计第7天,但最短不少于5天;随后进行自我健康管理直至解除医学观察翌日起计第3天:
海南省儋州市市辖区那大镇,乐东黎族自治县;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地区)镇;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永和镇;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
重庆市沙坪坝区;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白朗县、仁布县、亚东县;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蒲城县、华阴市、高新区、经开区;
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
(二)取消曾经到过以下地点的所有入境及已入境人士遵守上述防疫措施:
上海市徐汇区嘉陵路及其延伸段以东、石龙路以南、龙川北路以西、张家塘以北区域,徐汇区徐家汇街道;
海南省儋州市市辖区雅星镇,琼海市,定安县,澄迈县;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
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流沙东街道、占陇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