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51岁汉涉奸84岁妇 双方认识 屡造访侵犯

2012-04-09  

  屯门发生罕见八旬婆婆惨被强奸案件。一名51岁无业汉,昨日被控强奸一名84岁婆婆,案件于观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透露,被告与女事主相识,更多次造访女事主住所并侵犯对方,故不排除向加控其它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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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已婚无业 不准保释
  报称无业的被告郭有杰51岁,身高约5呎5吋,皮肤黝黑,庭上表现平静。他被控一项强奸罪,暂时毋须答辩。控罪指他于2011年9月某日,在屯门宝田邨某单位强奸一名妇人。根据控罪书资料,被告报称居住屯门矿山村,与宝田邨属步行距离。
  控方指出,已婚的被告与84岁女事主相识,但庭上未有透露二人关系。辩方申请以500元保释被拒,被告还押至5月18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讯,其间等候DNA化验。
  中大精神科学系教授李诚说,本港绝少强奸老妇个案,形容事主心理需要或有异。他表示,一般情况下强奸犯侵害女性并非纯为满足性欲,而是藉此控制女性得到征服感或满足感,强奸对象与年龄没有必然关系,「有时会选小妹妹下手,有时或选老妇」。
  犯罪学家﹕或涉严重恋母倾向
  城大犯罪学副教授黄成荣推断疑犯有3种可能:工作或性能力低于常人,或生活潦倒被社会遗忘,内心郁结,选择侵犯老妇报复;第二是仇恨受害者,透过强奸报复;第三是有较严重恋母倾向,精神或心理出问题。他强调须视乎犯人及受害者背景,才能有全面判断。

来源:深港在线 责任编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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