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香港 拿来主义”

2010-12-29  

      摘要:前海身上的香港基因,总是特别令人瞩目,尤其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早在去年8月,深圳市长许勤就谈到,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要研究是否可以引用香港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制度。前日,一个来自香港“在前海地区整体适用香港法律”的建议,引发了广泛讨论。

  邵善波 港府官方智库中央政策组顾问(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曹景钧 香港中文大学政府与公共行政系教授

  前海身上的香港基因,总是特别令人瞩目,尤其在体制机制创新上,早在去年8月,深圳市长许勤就谈到,在体制机制创新上,要研究是否可以引用香港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制度。前日,一个来自香港“在前海地区整体适用香港法律”的建议,引发了广泛讨论。

  整体移植大胆但不可行(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问:在前日的人大研讨会上,专家董立琨认为,香港实行的是普通法,而中国内地是大陆法系,两地的根本制度就不一样,所以前海难以复制香港法律,是否这样?

  刘鲁鱼:“沿袭”、“搬用”香港法律,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我国是个主权国家,对香港的法律制度可以说“参考”、“借鉴”,但不存在“照搬”的说法。整套使用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不现实。(南方都市报www.nddaily.com SouthernMetropolisDailyMark 南都网)

  邵善波:前海移植香港法律,我认为是个大胆但并不可行的模式。前海采用香港法律,其实并不实际。这种模式,如何界定法律的实施边界,是只针对前海内的居民实施,还是在全深圳范围内实施。如果按照特区中的特区提法,是否需要为前海划定边界,推出二线关,以便限制法律的适用范围?

  刘鲁鱼:在高层次的立法、条例方面,前海地区应该是不会完全使用香港现行的法律制度的。但在具体的产业政策、行业规矩方面,前海会参考和借鉴香港的做法。

  建议“拿来主义”

  马敬仁:目前前海是一片空白,没有产业,也没有居民,是一张白纸。所以说参照系统是什么?我认为就是参照香港,以香港为主,有些能拿来的,按照《特区法》允许的,或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我们都可以拿过来;就国家只做原则性规定的领域,那么我们要根据香港的一些制度,提出细则。就是参照香港法律。

  曹景钧:我觉得这个立法的工作最关键就是一个比较公开、透明、公平的角度,可以参考一些香港的国际惯例,不一定用香港的普通法放在深圳的前海,这不是是跟非、黑跟白的对抗。

  我觉得要学香港的立法比较公开透明,这对香港人来说是很重要的保障,而且让香港的投资者、国外的投资者他们觉得比较放心,他们来这边投资,除了赚钱以外,就靠法律这一块对他们利益进行保护,比如说将来有什么纷争、冲突的时候有一个保障。

来源:南方网 责任编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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